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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本上新生儿与户主关系栏应如何规范填写

户口本上“新生儿与户主关系”栏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范原则:

一、核心填写规范

直系血缘关系优先

  • 父母为户主:直接填写 “子”“女”(如户主是父亲或母亲)。
  • (外)祖父母为户主:填写 “(外)孙子”“(外)孙女”(需明确标注“外”字以区分血缘)。

法律拟制关系

  • 收养关系:若新生儿为养子女,填写 “养子”“养女”
  • 继父母关系:填写 “继子”“继女”(需有法律认可的抚养关系)。
二、禁止填写内容
  • ❌ 模糊称谓:如“宝宝”“孩子”“亲属”等非规范表述。
  • ❌ 非亲属关系:如“监护人”“被抚养人”等法律身份术语。
  • ❌ 日常称呼:如“爸爸”“爷爷”等(需转换为关系称谓)。
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
户主非直系亲属

  • 若户主为新生儿旁系亲属(如叔、姨),需明确填写具体关系:
    • 叔伯/姑姨为户主:填写 “侄子”“侄女”
    • 兄/姐为户主:填写 “弟”“妹”

集体户口或非亲属户主

  • 原则上新生儿应随父母落户,非特殊情况不建议落非亲属户口。
  • 若因特殊原因落户(如社会福利机构),需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指导填写(如 “其他关系” 并附说明)。
四、填写示例 户主身份 新生儿性别 规范填写 父亲 男 子 母亲 女 女 祖父 女 孙女 外祖母 男 外孙 养母 女 养女 叔叔(父系) 男 侄子 五、注意事项 户籍政策属地性
  • 部分地区可能有细化规定(如要求明确标注“外孙”而非“孙子”),最终以当地户籍窗口要求为准。
材料一致性
  • 需与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上的父母信息、户主身份证件完全对应,避免信息矛盾。
法律效力
  • 填写内容需真实有效,虚假关系可能影响后续继承、升学等权益。

若仍有不确定,建议直接咨询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或通过 政务服务热线(如12345) 核实,确保一次办理成功。祝您办理顺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