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海市现行的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2021年修订版)规定,育儿假的具体天数如下:
📌 育儿假天数
适用对象
子女未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。
休假天数
每年可享受育儿假5天(指自然年,即1月1日至12月31日)。
注:2021年修订后,育儿假从原规定的"3天"增至"5天"。
执行细则
- 按子女数量计算:多子女家庭可叠加享受(例如:两个未满3岁子女,每年可休10天)。
- 使用方式: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使用,最小休假单位为"半天"。
- 有效期:需在子女满3周岁前休完,逾期作废。
- 薪酬待遇: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,福利待遇不受影响。
⚠️ 注意事项
与其他假期区分
- 产假:女性生育可享98天基础产假+60天生育假(共158天)。
- 陪产假:配偶分娩可休10天陪产假(一次性使用)。
- 育儿假:独立于以上假期,专门用于子女3岁前的照料。
政策衔接
若子女在2021年5月31日(新规生效日)后未满3岁,均按新规享受5天/年育儿假。
企业执行
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拒绝育儿假,违规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(12333)投诉。
📋 对比表格
假期类型
适用对象
天数
使用条件
育儿假
子女未满3周岁
5天/年/子女
可分次休,最小单位半天
陪产假
配偶分娩
10天
一次性休完,子女出生后使用
产假
生育女性
158天
分娩前后连续使用
📞 政策咨询渠道
- 上海人社官网:http://rsj.sh.gov.cn
- 12333服务热线:直接咨询最新执行细则
- 随申办APP:搜索"育儿假"获取操作指南
建议留存子女出生证明、劳动合同等材料,以便与用人单位沟通休假安排。若遇争议,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