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海市现行的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2021年修订版)规定,育儿假的具体天数如下:
适用对象
子女未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。
休假天数
每年可享受育儿假5天(指自然年,即1月1日至12月31日)。
注:2021年修订后,育儿假从原规定的"3天"增至"5天"。
执行细则
与其他假期区分
政策衔接
若子女在2021年5月31日(新规生效日)后未满3岁,均按新规享受5天/年育儿假。
企业执行
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拒绝育儿假,违规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(12333)投诉。
| 假期类型 | 适用对象 | 天数 | 使用条件 |
|---|---|---|---|
| 育儿假 | 子女未满3周岁 | 5天/年/子女 | 可分次休,最小单位半天 |
| 陪产假 | 配偶分娩 | 10天 | 一次性休完,子女出生后使用 |
| 产假 | 生育女性 | 158天 | 分娩前后连续使用 |
建议留存子女出生证明、劳动合同等材料,以便与用人单位沟通休假安排。若遇争议,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。